法律伦理学(ethics of law),哲学-哲学-伦理学-应用伦理学,应用伦理学分支学科。以法律关系和道德关系的相互交叉、相互关联、相互作用为基础,研究法律现象中伦理道德问题的一般规律的学问。又称法伦理学。就法律伦理学的性质而言,是法学和伦理学相结合的一门独立的边缘学科和综合学科,形式上是一门独立的边缘学科,但实质上,法律伦理学仍然是一门关于人学的综合性学科。法律伦理学以法律现象中的伦理道德问题为研究对象,以解决法律与道德关系为中心,重点是法律本身及其运行中的伦理道德,诸如立法的道德依据、法律的伦理意蕴、司法的道德要求、守法的道德基础等,因此,法律伦理学的具体内容主要涉及:①法律伦理的基本理论。包括法律伦理学建构的基本原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律伦理的基本原则、规范和范畴等。②立法和法律实施中的伦理问题。主要包括立法伦理、执法伦理、司法伦理、守法伦理等。③法律职业伦理。主要包括法官职业伦理、检察官职业伦理、律师职业伦理等。④法律伦理的修养。包括法律伦理行为的评价和优秀法律道德的培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