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伦理学(family ethics),哲学-哲学-伦理学-应用伦理学,研究家庭关系中的价值取向以及家庭道德形成和发展规律的一门学问。家庭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家庭伦理。家庭伦理是调整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或准则,主要以血缘亲情为根基,而非由法治机关强制执行。由于家庭是人类自然结合而形成的共同体之一,是构成社会的最基本的结构单位,因而家庭伦理的研究在中外都起源较早。在中国传统之中,儒家学说的许多伦理范畴、观点与思想在某种程度上都涉及家庭伦理学,比如“父慈子孝”“齐家治国平天下”等;而在西方,亚里士多德曾经著有《家政学》,研究家庭治理的方式、财产、夫妻关系、主奴关系等,也都属于家庭伦理学的范畴。近代以来,家庭伦理与婚姻、财产、教育、养老等法律或制度密切相连。恩格斯认为,家庭制度受到所有制的支配,因而有什么样的所有制形式,就有什么基础上的婚姻家庭形式和伦理道德关系。由原始的群婚制,到对偶婚制,再到专偶制,家庭伦理既是人类文明的发展,也反映出财产私有制对原始公有制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