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抽象思维亦称“审美逻辑思维”。人在审美中借助语言、概念、判断、推理反映现实的思维活动和过程。它以人在实践中感官感知的反映事物外部特征、外部联系的感性材料为基础,经过分析、综合、比较、概括、抽象和判断、推理,抽取事物的本质属性,从而把握事物的内部联系、本质特征,使人的审美感知由感性上升到理性、由现象上升到本质,并以抽象的概念、范畴、理论等形式表现出来。人在审美创造美活动中,主要运用形象思维、艺术思维和主客体相融合的意象思维等方式,但也借助抽象思维把握对象之间的内在联系和揭示特定对象的本质、特征,是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艺术思维、意象思维相互作用、互补互进的过程。同时,在美的创造中还可以运用抽象思维的方式,抽取对象的某些抽象形式因素加以有机的组合,或将对象的感性形式加以变形和夸张,用以表现特定的思想、意念、情感,创造出与具象美相对应的抽象美和抽象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