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道德理想是指行政伦理学的重要范畴。指公众所期望、行政主体所追求的最高行政道德境界。它有两个方面的具体内涵,一方面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在人格完善上达到的理想状态;另一方面是指整个政府组织系统在其道德建设上所达到的理想状态。中国历史上的所谓“明君”、“贤臣”和“清官”,实际上是对当时行政理想人格的一种描述;而封建统治阶级思想的代表人物所倡行的“仁政”和“为政以德”达到的较好状态,就是当时的政府道德理想。在社会主义时代的中国,像周恩来总理和焦裕禄同志那样廉政勤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就是国家公职人员应当奉行的行政理想人格;而马克思所肯定的“廉价政府即对人民负责、廉洁而高效的政府,则是政府应当追求的目标。行政道德理想是政府道德规范和公务员道德规范的集中体现,又是政府道德实践和公务员道德实践追求的目标。实现行政道德理想的根本途径在于加强行政道德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