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文的 “哲学” 一词为falsafah,是希腊文的讹译阿拉伯文也称哲学为 lmlHikmah即智慧之学。阿拉伯哲学有着较悠久的历史,尤其在中世纪,它根据当时社会斗争的需要和生活的实践,继承了古希腊罗马哲学,融合了波斯、拜占庭、印度等古代文明,并吸收了阿拉伯哈里发国家境内各民族的文化,在阿拉伯伊斯兰社会的特定环境中独立地发展起来,成为世界哲学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古代阿拉伯半岛的居民主要是游牧部落的贝都因人,在一些绿洲或城镇,也住着一些居民。公元前数世纪,在半岛的北部和南部已出现了一些酋长国。当时畜牧业、农业和手工业已达到一定的水平,商业也有所发展。游牧的贝都因人和城镇的居民大都信奉多神,实行自然崇拜和偶像崇拜,魔法和巫术很盛行。公元 6世纪的诗歌、谚语和故事,尤其是在塔法拉(约543~569)和祖海尔(约530~627)等人的作品中,已有哲学思想的萌芽。7世纪中叶出现的《古兰经》某些经文中,反映了古阿拉伯人对自然界和社会的观点:经文中有关 “不信者” 反对死者复活的论述,关于以“光阴”(“时间”)为世界本质的“光阴派”的观点,表明了古代阿拉伯人具有的素朴的唯物主义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