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诏书(Papal bull),哲学-宗教学-基督教-〔制度、法规〕-教宗诏书,教宗发布的最隆重的文告。又称教宗训谕、宗座训谕等。教宗诏书的拉丁文是“Bulla apostolica”。“Bulla”本意为“气泡”或“水泡”,后来指中世纪时教宗文书上的铅制封印,最终成为教宗诏书的专用语。教宗诏书大约始于6世纪,但这一用语要到13世纪才开始正式使用,最初仅限于内部的非官方行政用途。到了15世纪,当宗座公署(Apostolic Chancery)的某一个办公机构被命名为“诏书登记处”(Registrum Bullarum)时,教宗诏书才成为正式文件,此后,该术语专指教宗发布的最重要的文书,包括敕封圣徒、教义解释及某些针对特殊、重大事件的训令,如1961年教宗约翰二十三世(Pope John ⅩⅩⅢ,1881-11-25~1963-06-03)宣布召开第二届梵蒂冈公会议的诏书等。自12世纪以来,教宗诏书印有铅封,一侧是使徒彼得和保罗的头像,另一侧是教宗的名字。最初的教宗诏书由教宗发布,用于进行多种具有公共性质的交流。但是到了13世纪,教宗诏书只用于最正式或最隆重的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