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线伦理(bottom line ethics),哲学-哲学-伦理学-伦理学原理,伦理学的一个基本范畴,指道德或社会公德的底线。底线伦理有两种理解:①底线是道德的底线,是区分道德与非道德的分界点,阈值以上属于道德领域,阈值以下则为非道德。②底线是社会公德的底线,是社会中所有人都应当遵守的最低要求的道德行为规范,与深度道德相对。除非特殊语境,底线伦理一般指第二种理解,尤其在普世伦理的争论中,很多学者认为我们所寻求的普世伦理应该是一种最低限度的底线伦理,即所有的文化传统都能接受的一些最基本的价值、态度和标准。就第二种理解的“底线伦理”,据中国学者何怀宏所言,“底线”亦有两层含义:①底线是相对于传统道德的精英性质而言的。在传统的等级社会里,道德有走向崇高的要求,属于极少数精英阶层,“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广大普通大众的“道德”更多的是被动的风俗教化。而在社会趋向平等的现代,道德也应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人,这就要求其“范围不能不缩小,性质上看起来不得不有所‘降低’,而这实质上是把某种人生理想和价值观念排除在道德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