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相唯识派指的是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之一。与“无相唯识派”相对。产生于4、5 世纪,以唯识新学的陈那、护法为代表。因他们都肯定相分的真实性,故称。陈那接受经量部主张的心法“自证说”理论,认为在难陀提出的见分、相分之外,应该还有一个心自体、并能证明自体作用的“自证分”。他还认为见分、相分、自证分都是真实的。见、相交涉的结果就是见分了解相分,这种了解,实际又是亲切的自知自证,故称“自证分”。护法则在三分说的基础上提出“证自证分”,构成四分说。他认为见、相两分是一重能(主体)、所(对象)关系。但属于心的比较外围的部分。自证分与证自证分则属心的核心部分,属于内缘,也形成一重能、所关系。即证自证分为能,自证分为所。并认为四分都是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