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本体论,亦译“基础本体论”。德国海德格尔用语。主张通过对此在的生存状态的分析,探讨“在”的意义问题。海德格尔认为,哲学的核心问题是“在”的意义问题,而传统本体论虽然把“在”作为最高、最普遍的范畴,但传统本体论以范畴的逻辑推论形式表达这一第一原理。在这个体系内在”不仅得不到定义和说明,而且“在”作为一个范畴,实际上成了一个在者。“在”的意义只能从在者是其所是的过程中去探寻,而在者是其所是的过程也就是人对其“在”的领悟过程。因此“在”的意义当从人的领悟过程中去探索。又因为能够领悟在者之“在”是人自身的“在”的方式,这种“在”的方式称为生存,它区别于人之外的那些在者的“在”的方式。以生存的方式而“在”的在者称为此在,所以当研究“在”的一般意义时必须以对此在的生存状态作分析为基础。出于这个理由,海德格尔把他关于“在”的一般意义的理论称作基本本体论。它不仅意味着生存状态分析是研究“在”的一般意义的基础,而且意味着对“在”的意义的研究是本体论问题的基础。海德格尔早期的《存在与时间》是一部基本本体论方面的著作。20世纪30年代开始,海德格尔逐渐转向对比人的“在”还要根本的作为天道的“在”的追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