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小养分律,是指植物的生长受相对含量最少的养分所支配的定律。1843年,李比希在其所著的《化学在农业和生理上的应用(第三版)》一书中提出了"最小养分律"。这一理论认为:作物产量主要受土壤中相对含量最少的养分所控制,作物产量的高低主要取决于最小养分补充的程度,最小养分是限制作物产量的主要因子,如不补充最小养分,其他养分投入再多也无法提高作物产量。例如,氮供给不充足时,即使多施磷和其他肥料,作物产量仍不会增加。最小养分律law of minimum,minimumlaw(李比西J.von Liebig,1843)。以后,Wollny曾修改了李比西(Liebig)的这一学说,认为"植物的产量应受到生长所必需的各种因子中其供给比例最少*rem为拉得当量,是吸收剂量的单位。--译注的因子所支配"。例如氮供给不充足时,即使多施磷等,但作物产量仍受氮的施用量所决定。如果相对增加最少的某个因子(最少因子),那么产量将与此成比例地增加。其次如果其他某个因子成为相对最少时,产量也不会增加,一旦增加这个因子,则产量就会再次增加。这样这种常见的最少因子可限制产量的增加。这个定律若原样照搬,多为不妥,但是实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