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因哲学是哲学探索第一原因,元是第一的意思,哲学所探究的就是终极性的原因,以及终极性的结果。其中“先规定,后存在”是元因哲学的核心。一切都是先规定的---原则。这符合康德的“知性为自然立法”,以及中国张载的哲学“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太平,为往圣继绝学”的基本思想,也是哲学的一贯的主题。一般的认识论是以存在为依据进行的,但是自康德的哥白尼的革命开始,认识主体是人,人可以以知性的法则为自然立法,这就是说,原则是第一的,让客观对象来适合主体原则,这是近代自然科学所做的。自然科学就是“先规定,后存在”的,在人类理性的范畴中,人完全可以这样做。在人类知性范畴之外,康德认为是“不可知”的“物自体”,这个划分也把人的理性能认识什么,不能认识什么搞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