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哲学被确立为一种阐述和记录的表现形式,它所探讨的是存在的本质如何描述.人与世界和自己的关系,必定要涉及一些认识和概念作为阐述的元素,从而引申出我们所存在的世界是由多少概念来描述的几元定义,这里的四元称法应该是宇宙层面的关系式,但作为理论是应该属于世界层面的表达.世界存在人在世界中,在人未涉及理解世界时这种关系是一元的,是独立存在的,人所拥有的起始点不是精神而是可以承载可以衍生出精神的物质体结构,当它未感受还没形成意识从而去认知时是与世界等同的物质体存在,当精神意识逐渐形成时,世界的二元性开始在人这里产生分化,物质存在的表象感知和精神运动的隐性规律演化为内在精神意识和外在认知感受,人的二元认识表现代替了世界的一元存在,虽然物质不同体可规律相通,所以人的内在与外在世界表现为联系相通的一种规律的不同表现形式,精神认识和物质实体,其中相结合的客观规律是平等于精神与物质之间的第三元要素,人的自身存在于是一个元素或是说是一元的,世界是一个元,而当人与世界通过联系要有所作为时就必将产生第三形式即三元存在方式,对于三元性是人存在于世界并有所作为时的关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