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30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发布消息称,因丸美股份“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查”,决定取消于31日对其的首发上市审核。在距离A股仅剩临门一脚之时,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丸美股份”)却再度遭遇了波折。
这是自2016年11月丸美股份首度上会遭发审委否决后,其第二次遭遇类似IPO搁浅事宜。彼时,由于对丸美股份经销商模式等多个方面问题的质疑,发审委延缓了公司通向资本市场的速度,且截至目前并未有一家医美行业公司,通过IPO方式登陆A股。
历经一年排队后,原计划于7月31日上会的丸美股份,却因为“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查”,遭证监会取消审核。
证监会官网显示,丸美股份于去年6月报送了招股说明书,并在今年3月披露了更新稿。最新的招股说明书则披露,丸美股份此次上市将登陆上交所主板,拟公开发行不超过4100万股,占原总股本的10%,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
募资方面,丸美股份计划融资5.84亿元,投资项目将主要投资于彩妆产品生产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以及信息网络平台项目。这三个项目的总投资分别约为2.5亿元、2.58亿元及7553.89万元。
不过,此次IPO遭取消审核,并非丸美股份首次尝试上市。2014年6月,丸美股份曾首次向证监会提交了上市申请,并在2016年11月获得上会机会,然而却最终遭到发审委否决。
与最新一次IPO相比,2016年上会的丸美股份在招股说明书中有多处变动。其中,第一次IPO的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且募资额度要远高于最新一次。
丸美股份2016年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资14.04亿元,用于化妆品生产建设、营销网络建设等四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