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秦虹:未来住房制度已经确立,四类住房构成供应体系
来源:华夏时报
12月29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主办的中国住房支付能力指数暨纪念住房制度改革20周年研讨会在京举行。
会上,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在发言中指出,未来的住房制度改革思路已经非常清楚,主要包括:围绕“房住不炒”的长期定位,确立“保障与市场、租购并举”的供应体系,坚持“长效机制、因城施策”的调控思路,实施“中央定方向、城市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实现“市场稳定、住有所居”的发展目标。
秦虹指出,过去20年当中,中国的房地产业不仅仅是建造房子,其实它承载了非常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不光是改善居住、解决民生、经济增长等,家庭财富的积累、地方财政的运行、地方债务的安全,甚至城市面貌的改善、基础设施的建设、城市功能的增强等,大量都是依靠房地产发展完成的。因此,房地产业与经济增长、金融安全、民生改善、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定都息息相关。
对于未来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方向,12月19-21日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
而此后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也提出了2019年工作的十条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包括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以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为中心任务,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以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为主要出发点,补齐租赁住房短板等等。
如何去看待未来新时代住房市场的发展和住房制度的改革?秦虹认为,首先要坚持“房住不炒”的长期定位。一个国家住房发展的定位决定了一系列的政策的制定,1998年出台23号文停止了福利分房,提出:“加快住房建设,促使住宅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决定了当时一系列政策的制定。2016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个新的定位,是未来住房市场要坚持的长期定位。
其次,要建立保障与市场、租购并举的供应体系。在秦虹看来,供应体系不够清晰和稳定是过去住房制度改革20年当中的一个重要的教训。1998年23号文对供应体系的设计是大约10%的最低收入家庭住廉租房,中等及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约占80%,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住房。
但到2007年,经济适用房的投资比重只占5%,后来又提出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各地在不同的时间段,又搞了大量的集资房、两限房、自住房等等名目很多,政策变化也很大。不同收入群体究竟如何解决住房需求?究竟面对什么样的住房政策?
社会预期是混乱的。因此,至关重要的是在新的住房制度中明确住房供应体系,就是建立保障体系和市场体系并重,租购并举的清晰稳定的住房供应体系。
这一体系中总共包括四类住房,分别是保障体系下的租房和购房供给,即公共租赁房和共有产权房,以及市场体系下的租赁住房和商品房。这四类房子在不同城市供应的比例应不一样,一二线城市四类房应当健全,公租房、共有产权房和租赁房占比要扩大,满足当前对住房需求最迫切的新就业职工和新市民的住房需求,三四五线城市则需要根据各地实际确定,相当部分四五线城市不需要建设共有产权房和租赁房,重点是完善好公共租赁房和商品住房。
并且,长效机制和因城施策的调控思路要明确。有统计说2018年全国各个地方政府共发布了400多条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但其中没有一条是中央的。
未来也不会采取一刀切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而是要制定一套长效机制,同时因城施策,实行“中央定方向,城市负总责”的工作机制。这一点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就已明确提出,把“地方” 负责明确为“城市”负责。最后,确定发展目标,一个是市场稳定,即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另一个就是实现十七大以来历次中央会议提出的覆盖全体人民的“住有所居”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