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协会长洪磊:私募基金自律管理方向是“卖者尽责”“买者自负”

中基协会长洪磊:私募基金自律管理方向是“卖者尽责”“买者自负”

人民网西安4月21日电 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母基金专业委员会主办的2018中国母基金百人论坛今日在西安召开。论坛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中基协)党委书记、会长洪磊在谈到私募基金自律管理方向时指出,要从私募本质出发,正确认识私募基金在资金来源与使用上的客观规律,只有做到“卖者尽责”和“买者自负”,私募基金才能行稳致远。

在洪磊看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自律的关键是规范和完善登记备案标准,让各类资产的风险和收益得到有效管理,避免风险外溢。他认为,要在自律层面推进功能监管,探索与权益登记机构联网合作,在底层资产层面实现穿透核查,保证底层资产真实有效,权属清晰透明。

洪磊指出,要按照股、债、收益权的不同属性,完善私募基金备案标准和风险监测指标。在他看来,收益权融资必须有度,不能损害企业的财务结构。私募基金投资于企业股权、债权和收益权,应当充分识别所投股权、债权和收益权背后的风险结构,作出与投资人利益和企业利益一致的投资决策。

洪磊透露,在最新的登记备案须知中,中基协对其他类私募机构登记提出了限制性条件,同时对债权类、收益权类私募产品备案提高了审核要求,其目的就是防范背离基金本质的借贷活动,避免投资工具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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