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联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日前针对电影《武林外传》的分成问题,将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及其制片分公司告上法庭。昨日,中影就此事发声明,称联盟影业之前向媒体散布关于中影的不实言论,中影将保留向联盟影业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据悉,此案将于7月6日在北京开庭审理。
《武林外传》版权人:票房分成拿得少
电影《武林外传》版权人和投资人、联盟影业董事长郝亚宁于6月14日通过微博上传了状告中影的法院传票,起诉中影在电影《武林外传》上映一年多后,依然拒绝支付投资收益,并拒绝履行合同条款。郝亚宁表示,以中影公布的1.9亿票房收入,自己至少应拿到8000万收益,但中影至今只支付了500万,而且一直没能看到中影的账目明细。同时他认为1.9亿只是2011年上映的当月票房,“中央台在节目中曾提过《武林外传》的票房是2.2亿,也就是说这其中至少少算了3000万。”
中影集团:对方所述言论不实
对于联盟影业以及其董事长郝亚宁的言论和行为,中影于昨日通过律师事务所向媒体发布声明,声明中称中影正积极应诉联盟影业就《武林外传》分成问题提起的诉讼,“在法院未做出判决之前,联盟影业向各大媒体散布了关于中影未向联盟影业支付足额分成及其他的不实言论,这些侵害了中影的名誉。中影将对此事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而随后联盟影业董事长郝亚宁也立即做出回应,表示对自己所说的话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对官司前景也表示很有信心。
此案将于下月6日在北京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