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案判决公告 李天一判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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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天一案件日前第一公审完毕,李天一背叛强奸罪名成立,并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网友纷纷发表评论称,这样的判决有失公平,5名犯罪嫌疑人判决各不同,令人生疑背后黑丝,元芳你怎么看?

  上午9时30分,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公开宣判。海淀法院公布判决要点,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王某、魏某某 (兄)、张某某、魏某某(弟)违背妇女意志,共同使用暴力手段奸淫妇女,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五名被告人的行为系轮奸,给被害人身心造成伤害,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应予惩处。被告成年人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未成年人李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十年。

  审判长结合在案证据对被告人及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辩解及辩护意见进行评判。海淀法院表示:对于受害者是否陪酒女、处女的陈述,属于对个人隐私问题的回避,不影响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更不能以此认定系被害人的过错导致本案发生,故对于该辩解和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宣判后,合议庭结合判决结果及审判情况,对被告人进行判后释法、法庭教育。法庭教育后,将安排未成年被告人与其亲属进行亲情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