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生活与社会意识(spiritual life and social consciousness),哲学-哲学-历史唯物主义-精神生活与社会意识,历史唯物主义两个相互联系、相互包含而又相互区别的范畴。精神生活是人们为了生存和发展而进行的精神生产、精神交往和精神享受活动的总称。包括个人世界观和人生观的确立、理想的选择、道德品质修养以及情感、兴趣、信念、对知识的追求与文化创造、娱乐享受等,也包括人与人之间的精神交往、交流的活动。精神生活一方面受现实物质条件的制约,另一方面又具有相对独立性。既广泛存在于人们活动的领域而具有社会性,又在不同个体、群体活动中表现出质量的差异性。唯物史观在强调物质生活决定精神生活的前提下,充分肯定精神生活对物质生活以至整个社会历史发展有重大作用。社会意识是人们对社会存在即社会物质生活及其过程的反映,包括各种社会意识形式和社会心理。从本质上讲人的一切意识都是社会的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精神生活的思想内容和公共形式要素。人的精神生活本质上是人的社会意识的活动过程,既表现社会意识的生成、交往、传播和应用,也表现为意识与存在的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