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判断与综合判断,18世纪德国古典哲学家I.康德的哲学基本概念。他认为,在一切判断中,如果谓项的内容本已暗含在主项中的,是分析判断;如果谓项的内容是从外边加到主项上去的,是综合判断。分析判断的谓项实际就是把主项的一部分内容独立出来说明主项,使主项这一方面的含义更清楚,但并不能给主项增添新的内容,所以又叫解释的判断。这类判断的谓项只要依据矛盾律便能先天地从主项中分析出来,并具有普遍必然性。例如,“一切物体都是具有广延的”,谓项“广延的”,只要分析主项“物体”就必然得到。因为广延属性本来就暗含在主项“物体”这一概念里。综合判断的谓项,原先不在主项里,它是通过经验才加到主项上去的,它能够给主项增添新的内容,所以又叫扩充判断。这类判断,因为它的谓项来自经验,而从经验得来的东西总是属于个别、偶然的,所以不具备普遍必然性。例如“某些物体是有重量的”,谓项“重量”原先不包含在主项“物体”这一概念里,而是由经验提供,然后才联结到主项上去的。它给主项增添了新的内容,但却没有普遍必然性。康德认为,关于这两类判断的区分,虽然在他的前人那里就有了一些“迹象”,但他是“首先用自己的思考来达到这些原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