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平衡论"不过是认识经验中的一种。人们认识世界总希望有一个以一应万的认识经验,这个经验经过实践的不断检验,最后才可以上升为理论。于是,在我们的认识理论中有了"一点论"、"两点论"、"三点论"、"多点论"。其中"两点论"为矛盾论,"多点论"为系统论。这些理论都可以解释世界上不同事物的性质和发展过程,然而解释不等于完全把握,总存在一些解释不了的东西。因而,任何一种理论的解释都带有勉强程度,即都是不完备的。系统(参见注①)所组成的诸因素中含有突出因素、反突出因素和平衡因素。突出因素决定并控制着系统的发展方向,在诸因素中处于主导地位。反突出因素是突出因素的反面,与突出因素构成一对矛盾,它总是试图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