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情 情感 激情(emotion, feel and impassion),哲学-哲学-伦理学-西方伦理思想,西方伦理学上几个词义相近、但有区别的重要概念。都属于主观的精神、心理和灵魂状态,源自古希腊文pathos(情感、激情),其动词词源为paschein(承受、遭受、受影响)。性情更多地是指称人格的精神气质,一种自然性与修养性浑然而成的品格样态;情感更多地是指称人的心理反映状态,对诸如喜爱、厌恶的人与事做出的情感反应,在伦理学上所谓道德情感,涉及从伦理原则和道德意识出发做出情感反应,诸如自愿、爱、憎、喜悦、愤怒、快乐、痛苦、同情、同感、反感、崇敬、轻蔑等等,都是典型的道德情感。激情则更多地是指称某种心理、性格和气质上的概念。性情、情感和激情在道德上的地位、作用与理性的关系等论题,存在着巨大的对立和争论。理性主义伦理学者认为,理性是道德生活的中心和基础,情感作为人的心理反应属于自然倾向,在道德意识、道德立法和道德判断中具有扭曲理智、模糊认识的功能,因而是需要防止和清除的因素。自然化的情感只有受到理性支配、对法则具有敬重感,才是真正的道德情感,心理学的情感是“病理学”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