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主义概率逻辑(logicism probabilistic logic),哲学-哲学-逻辑学-逻辑,现代归纳逻辑的派别之一。这一派别将“概率”看成先验的值。法国数学家P.-S.拉普拉斯在研究古典概率论时,实质上就已经秉持了这一思路。在20世纪,J.M.凯恩斯、H.杰弗里斯和R.卡尔纳普都是知名的逻辑主义概率论学者。 这种概率逻辑将概率定义为命题相对于命题的确证程度,从而将概率化为两个命题之间的某种逻辑关系,而与这两个命题各自的真假值(或者是传统意义上的概率)无关。例如,命题1为“雅典有30万公民,其中3万是病患,a是雅典的公民”,命题2为“a是病患”,那么命题2相对于命题1的“概率”就是10%。 在这种定义下,研究某事件的概率时实际上并不需要考察现实状况,只需要进行逻辑语义分析即可。只要确定了状态,其他所有语句的概率都可以据此得出。这也是该逻辑命名的来源。 然而,逻辑主义概率逻辑非常依赖无差别原则(例如在掷硬币这件事上,假设正面朝上和反面朝上是等可能的)。另外,当命题中涉及无穷多个体时,遵循逻辑主义概率逻辑来计算这些命题间的确证程度会导致非常不符合常识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