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主义伦理思想(ethics of humanism),哲学-哲学-伦理学-西方伦理思想,以人文主义主张为基础的伦理观念和学说。拉丁文humanus本义指“人性的”“人的”“与人友善的”,由此构成的拉丁名词humanitas(英语humanity,德语humannität)即为“人道”“人性”“人的文明”“教养”之义。罗马文人起初用humanitas来翻译希腊文的philanthrÔpia(博爱),但在格利乌斯那里拒绝了这种词源联系,把humanitas与希腊文的paideia(教化、教养)联系起来,所以在整个古代文明后期,它的含义都在强调人区别于自身动物性的精神本性,这就是近代之初提出人文主义理想(humanism idea)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