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主义伦理学(cognitive ethics),哲学-哲学-伦理学-现代西方伦理学,承认伦理概念表明客观实在的某种特性,承认道德判断存在真理性问题的各种元伦理学说。又称认知主义伦理学。在承认道德判断存在真理性问题上,直觉主义与自然主义是一致的,因而这两种观点都是认识主义的。自然主义认为,道德术语和道德判断与经验(自然)术语和经验判断没有什么区别,道德判断像经验判断一样具有真理性,可以用经验术语定义道德术语。直觉主义认为用自然术语定义道德术语是犯了“自然主义谬误”,基本道德术语所反映的“善”或“正当”的性质不能通过经验认识,而只是通过直觉认识。一般来说,伦理自然主义从自然规律和人的生理、心理特征中引申出道德要求,在人的自然本性中寻找决定人的行为的目的、动机和原则,并依据自然科学的材料和方法加以论证,从而建立起道德理论。20世纪,英国哲学家、伦理学家G.E.摩尔最初提出“自然主义”和“非自然主义”的划分,而且他几乎把以往的所有伦理学说一律称之为“自然主义”,并加以批判。其中既包括以人的自然本性为道德本原的快乐主义、幸福论、功利主义等伦理学说,也包括某些宗教道德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