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冲突理论(religious conflict theory),哲学-宗教学-宗教学理论-〔宗教社会学〕-〔主要理论和方法〕-宗教冲突理论,从对立冲突的角度分析宗教与社会系统关系的理论。基本概念宗教作为社会系统中的组成部分,与社会系统中的其他部分存在不相协调的状态。宗教冲突理论从对立冲突的角度分析宗教与社会系统关系。从宗教团体内部看,宗教冲突论也认为冲突会发生在团体内部。社会学领域中的冲突论是以批判功能主义为契机而产生的一种理论,也是当代社会理论中的主要理论之一。冲突论的理论前提是:社会是由多种利益群体(或系统)组成的,每一个团体(或系统)都有维护自身利益与权力的需求,因此各个群体之间的统一与团结并不存在,系统之间的和谐平衡状态也并不存在。宗教冲突论认为,宗教不仅是社会整合性力量,也是社会分裂、解组和重组的重要因素。社会冲突论的理论预设是:①每个社会在每一方面都处在变迁的过程之中,社会变迁是普遍的。②每个社会在每一方面都表现出争端和冲突,社会冲突是普遍的。③社会的每一要素都会促使社会变迁甚至瓦解,每一要素都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