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伦理学(development ethics),哲学-哲学-伦理学-应用伦理学,为发展而设定的伦理学说,对现代西方发展观所推崇的发展模式和发展实践进行反思、评价与规范的一种特殊的伦理学。“发展伦理学”这个术语最早由法国经济学家J.勒布雷特于1959年提出,1971年美国学者D.古莱出版了《艰难的选择:发展理论中的新范畴》一书,对发展理论、发展政策与发展实践中的诸多发展伦理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这部著作使发展伦理学这个范畴获得广泛关注,并奠定了古莱作为发展伦理学这个新兴学科开创者的地位。发展伦理学的正式崛起以1987年“国际发展伦理学协会”(简称IDEA)的成立为重要的形式标志。侧重于从伦理价值层面思考发展的合理性问题,是一种伦理发展观。理论实质是追寻发展的合理性。发展伦理学对发展本身进行评价和规范,已经超越了仅仅关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传统伦理学,而涉及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因此,发展伦理学与生态伦理学、环境伦理学等都要评价和规范人“应当”如何对待自然的问题,但是与生态伦理学等建立在自然的“内在价值”基础上不同,发展伦理学建立在人的生存论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