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必须与现实中的知识相结合,否则就会望文生义。概念的实用主义(conceptual pragmatism)亦称“概念论的实用主义”(conceptualistic pragmatism)。美国刘易斯关于实用主义的理论。在《心灵和世界秩序》一书中提出,后在《对知识和价值的分析》中加以发挥。他认为一切关于事实的知识是用先验的概念和范畴对直接经验加以创造制作而成的。直接经验只是某种“所与”,即感官所直接接受的东西。先验的概念和范畴则是构成知识的系统。认识对象不是经验以外独立自在的本体,而是随着认识的行动,即主体的活动出现的,如果没有主体的活动,就不可能有作为其对象的事实的存在,因此事实或对象只有在经验上得到验证。但单纯的直接经验还未构成知识,它无所谓真假对错。只有将它纳入概念和范畴的系统,使之交织在一起,才能构成知识。概念和范畴不能从经验中找到,只能通过对我们自己所意谓的意义进行分析才能找到,因此它们属于先验的分析判断。尽管它们只是形式的,不包含经验内容,但如果没有它们,就无法把握经验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