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主义是现代西方宗教哲学流派之一。早在18世纪末就已出现于德国的著作中。“人格主义”作为一种哲学理论体系,是形成于19世纪末,以美国为中心,主要创始人是美国哲学家B.P.鲍恩,代表有R. T.弗卢埃林、E. S.布赖特曼和W. E.霍金等人;20 世纪30年代法国的代表是 E.穆尼埃和 J.拉克鲁瓦 。西方其他国家也有代表,但影响不大。人格主义的不同代表人物各有其理论特色,共同之处是:人的自我、人格是首要的存在,整个世界都因与人相关而获得意义;人格是具有自我创造和自我控制力量的自由意志;人的认识是由人格内在地决定的,认识实在只能凭借直觉,不能凭借概念和推理;上帝是每一有限人格的理想和归宿;人格是一种道德实体,其内部存在着善与恶、美与丑等不同价值的冲突,这种冲突是一切社会冲突的根源,解决社会问题的关键在于信仰上帝,以调解人格的内部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