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生态伦理是指网络生态系统中的伦理问题。网络生态系统是网络内环境和外环境诸要素及其相互关系所构成的具有一定社会功能的有机整体。“内环境”主要包括网络主体、网络信息、网络技术与基础设施以及网络政策法规和网络文化等外环境”指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由于人们对网络的滥用、误用,污染网络环境,使网络生态失调,危及网络安全,严重影响网络的运行。这与网络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网络技术不完善、法制建设滞后等有关,也与人们在网络化进程中,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的转换、兼容和调适所出现的伦理偏失有关,如“信息崇拜”的负效应、黑客文化的泛化、网络生存空间观念的淡漠、对网络虚拟性的曲解等。主张改善网络环境,不仅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努力,而且需要加强国际间的合作。既要重视网络技术的作用,也要重视法律、伦理的作用。为了拥有良好的网络环境,必须建立网络生态伦理,树立网络生态伦理意识,把这一问题提升到人与信息关系的高度,认识到网络是人类的“第二生存空间”,保护网络环境实质上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空间。无害原则、公正原则、尊重原则、允许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是网络生态伦理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