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national solidarity),哲学-哲学-伦理学-应用伦理学,各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联系中形成和睦、友好、协调、联合的关系,及各民族间和各民族内部在共同利益基础上结成的平等互助、友好合作关系。马克思主义民族团结理论有其特定的范围和阶级基础。在内容上是指特定阶级的团结,在实质上是指各民族中的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团结。在社会主义时期,由于剥削阶级已经被消灭,民族团结实际上就是各民族人民的团结。民族团结是马克思主义处理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是社会安定、国家昌盛和各民族进步的必要条件。在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的团结,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核心,以社会主义制度和祖国统一为基础。民族团结作为中国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四方面的含义:①维护、促进各民族之间和民族内部的团结。②发展和巩固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团结、友爱、合作关系。③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④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辩证统一关系。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基础,没有民族之间的平等,就没有真正的民族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