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德性(epistemic virtue),哲学-哲学-伦理学-现代西方伦理学,德性认识论使用的一个德性概念。德性认识论者所说的“认识德性”大致相当于亚里士多德的“理智德性”,不过赋予了更多的认识论意义。蒙特马克特曾从德性认识论的角度对认识德性与道德德性作出了明确的区别。在他看来,人们可以假设,一种认识德性的内在主义概念会寻求任何认识德性与道德德性之间基本差异的最小化,或者反对这种差异的存在。然而,认识德性与道德德性之间事实上有3种区别:①存在着这样一些性质(德性和恶性),它们肯定是认识的德性,也有可能是道德的德性,但都完全不从属于我们的控制。这些性质是这样的,试图使它们实例化对于实际上如此做是不充分的。比如,视力的敏锐是这样一种认识德性的例子,我们不能控制它。②存在某些认识的和道德的德性,它们从属于我们直接的控制,但其相应的恶性则不从属于我们直接的控制。比如耐心和勇敢可以划入这样的性质,即试图使它们实例化对于实际上使它们实例化(就一种合情理的程度等而言)是不充分的;然而,就这些性质的反面而言,试图使它们实例化那只是自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