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姓达摩(Varna-dharma),哲学-宗教学-〔其他宗教〕-印度教-种姓达摩,有关个人和社会团体的行为标准之应用的理论。又称种姓之法、种姓责任。印度教的首要教导是每一个人应在社会上找到立足点,找到自己在生活中的位置,以便忠实地恪尽职守其应尽的义务。印度教社会将人分为四个种姓(等级)——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种姓达摩,便是对不同的种姓所规定的社会分工、应履行的义务和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按照《薄伽梵歌》的有关规定,种姓的责任主要如下:①婆罗门的达摩是保管精神的文化资产,其首要责任是精通真理并宣扬真理。婆罗门没有世俗事务的负担,是社会的精神领袖。②刹帝利是社会和平的保护者和维持者,是武士,要为保护种族的自由与维护领土的和平而战。刹帝利的责任包括:英雄主义、坚毅、足智多谋、勇敢斗争、慷慨及具有威严。③吠舍精于负责经济事务,其责任是制造及分配财富,农业、畜牧和贸易是他们从事的三个重要领域。④首陀罗是劳工、手工匠,在社会上的地位低于前三个种姓,常常不受尊重,但社会的发展依赖于他们的手工艺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