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经济(religious economy),哲学-宗教学-宗教学理论-〔宗教社会学〕-〔主要理论和方法〕-宗教经济,隶属于宗教组织、因宗教活动而产生、流通于宗教生活体系之中的社会财富。宗教经济的来源包括信徒进入宗教组织的会费、宗教组织为信众提供的宗教产品与服务的售卖、信众的宗教捐赠、政府划拨、宗教团体的固有产业及其投资收益等。在政教合一的国家中,宗教经济是国家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在政教分离的国家,宗教经济只是维持宗教团体组织生存发展的物质动力。1890年,英国经济学家A.马歇尔(Alfred Marshall,1842-07-26~1924-07-13)出版《经济学原理》,提出“世界历史的两大构成力量,就是宗教和经济的力量”。1776年,英国哲学家A.斯密出版了《国富论》,书中认为:无论是人们以哪种方式参与宗教活动或者是在宗教市场之中提供宗教产品,他们都在寻求效用最大化。随后,德国社会学家M.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1904~1905)中演绎了宗教与近代资本主义经济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