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支论法(seven-part syllogism),哲学-宗教学-〔其他宗教〕-耆那教-七支论法,印度耆那教认识论方面的一种判断理论,“或然论”的七种判断形式。又称“七支论式”。耆那教“或然论”认为所有的知识都只能是或然的、可能的,对于任何一个事物都不能绝对肯定或否定,相对或有条件的论断才能反映真正的现实。根据这一观点,产生了七种判断形式来论述一个事物及其属性:①存在,肯定判断,如:或许布是白的(指在特定情况下)。②不存在,否定判断,如:或许布不是白的。③存在又不存在,肯定判断和否定判断的结合,如:或许布是白的又不是白的。④不可言说(不可表述),如:或许布是何种色不可说。⑤存在并不可言说,①④判断的结合,如:或许布是白的又不可言。⑥不存在并不可言说,②④判断的结合,如:或许布是不白的又不可言。⑦存在又不存在并不可言说,③④判断的结合,如:或许布是白的又不是白的,也不可言。七支论法强调的是肯定与否定的相对性,所有的判断都有两种形式,一切事物都是既存在又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