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哲学(applied philosophy),哲学-哲学-总论,有两种含义。既可以指将哲学的一般原理用于特殊对象或特殊领域,揭示其特殊原理或特殊方法的专门性哲学学科;也可以指以哲学原理的应用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一指将哲学的一般原理用于特殊对象或特殊领域,揭示其特殊原理或特殊方法的专门性哲学学科。如把哲学原理运用于一般经济问题的研究而形成的经济哲学,把哲学原理运用于伦理学而形成的应用伦理学,把哲学原理运用于一般法理问题的研究而形成的法哲学,把哲学原理运用于一般教育问题的研究而形成的教育哲学等。这种应用哲学是相对于哲学这门学科的基础理论而言的,又称分支哲学或部门哲学。一指以哲学原理的应用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又称哲学应用学,专门研究哲学原理应用的可能与条件,哲学应用的必要与局限等问题,重视哲学理论应用于实践的理论规范的研究,强调哲学基本原理在一定时空范围内的普遍价值。前者是一类学科,有多门应用哲学;后者只有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