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服学(persuasion theory),哲学-哲学-逻辑学-逻辑,一个从不同角度研究人类说服行为的手段、效果和机制的边缘学科。说服是通过交流,以改变他人态度,进而影响他人行为为目标的。亚里士多德的《修辞学》被看作是西方说服学的重要思想源流,它提出了现代说服学研究经常提及的“道德”“情感”和“逻辑”这三种说服手段。美国实验心理学家C.霍夫兰是通过实验法测量态度改变的先驱,大多数现代说服研究都是实验性的。当前,发展成熟的说服理论尚不多见,缺乏一个普遍统一的理论。原则上,说服研究可以涉及对态度转变有影响的任何交流要素。D.奥凯弗对可能决定态度转变的一系列要素进行了系统描述:来源要素(谁试图进行说服?)、讯息要素(进行说服时说了什么?)以及说服对象和语境因素(在什么情形中谁被说服?)。其中,讯息要素研究可分为三种类型:“讯息结构”研究、“讯息内容”研究和“序列策略”研究。其中,讯息结构研究包括了例如论证顺序和省略结构的研究。对于论证排序具体方式的相对实效性,经验研究表明,当存在不重要差别时,说服效果的方向一般是但不总是支持层进式顺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