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我(living substance),哲学-哲学-东方哲学史-印度哲学史,耆那教的重要哲学概念,耆那教提出的七谛之一。又称灵魂。耆那教的重要经典《谛义证得经》中说:“命我的本质是生命,它可以分为受束缚的(baddha)命我和不受束缚的(mukta)命我。”“受束缚的命我还(可分为)动(trasa)与不动的(sthāvara)。”耆那教认为动的命我存在于动物和人中,不动的命我存在于地、水、风、火及植物中。由此可见耆那教认为一切动植物和非生物体内均存在灵魂,这在印度宗教中十分独特。对于不受束缚的命我,也就是获得解脱的命我,耆那教认为它是永恒的、自由的,是教徒修炼的最终目的。耆那教认为命我的本质是一种意识,意识常随生命而存在。命我根据其摆脱业的束缚不同程度可以分为几个等级,命我在其至高至善的阶段上称之为“解脱的灵魂”,这种命我是按耆那教的要求完成了修行的人所具有的。它是与肉身绝缘的、永恒自由的、全知全能的。命我在其较低的各个阶段上被称为“受束缚的灵魂”,这种命我是和肉体在一起的。命我存在于它所附着的各种躯体上面,《谛义证得经》中说:“身(有)粗大身、可变身、取得身、光亮身、业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