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西方的一种美学学论。是以现象学为基础对美学问题的研究。现象学美学方法论的特征是:(1)认为作品是特殊的审美客体——意向性客体,即人为了具体目的而有意识地创造出来的客体。这种客体不是纯粹的实物,也不是纯粹的意识。作品创造了一个独立世界——和现实世界有联系但又不是和它同一的世界。(2)重视作品的存在方式和结构分析。波兰的英伽登(Roman Inganden)把作品分为语词一声音、意群、系统方向和意向性客体所体现的世界四个层次。这四个层次前后依次相互制约,前一层次为后一层次的基础,每一个层次都在整体中起作用,构成了一个统一体。(3)重视作品文本和读者的关系。作品的虚构世界和现实世界不同,它包含了许多“不确定点”,留下许多“空白”。强调审美主体的再创造作用,参与艺术创造活动。在阅读作品时,要对“不确定点”和“空白”进行“具体化”和“重建”,以完成作品并实现其潜在要素。(4)对审美对象的把握,不用传统美学的演绎法,也不用心理学美学的归纳法,而采用一种特殊的直觉——本质直觉。现象学美学方法对作品结构和要素的分析,探索审美客体“图式化方面”所留下的“空白”,有独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