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公教会一般指组织形式已基本定型于以主教制为主体的古代基督教教会。时期大致在2、3世纪间至5世纪70年代,但各派说法不尽相同。天主教、东正教有人认为,基督教一产生便已是“公教会”(原意为不分地域、种族、年龄、性别、尊卑的任何人都可参加的普世性教会),冠以“古代”一词,仅指尚未明确分化为东西两大派别前的教会而言。新教有些派别则认为,历史中并未真正存在过“古代公教会”。近世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其前期(2、3世纪间至4世纪20年代)为公教会体制开始形成阶段,但尚未完全定型化;各地正统派教会仅在主要教义和主教制方面大体一致而互有沟通,但仍基本各自独立而无明确的统一体制。同时, 后被称作古代“异端教派”的各教会也尚未被全面压倒,有的甚至能在一定期间影响到相当大的地区;其组织形式有的实行某种后被称为“不合法”的主教制,有的根本不采用主教制。在同这类异端派别的斗争中,开始形成以教父学为基本形式的古代基督教神学、哲学。教父们不赞成罗马帝国当局对基督教的迫害政策,在为基督教辩护的同时,力图劝说当局改迫害为扶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