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然与自由是必然指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性,亦即事物本质所规定的联系和趋势;自由指人们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在哲学史上,斯宾诺莎明确提出了自由和必然的问题。认为人类合理的行为才是自由的,自由的程度决定于行为合理的程度。试图把必然和自由统一起来,指出:“自由不在于随心所欲,而在于自由的必然性。”(《通信集》)但是,他所说的自由,并不是指认识自然规律,改造自然,而是顺应自然,以求得对感情和欲望的控制。德国黑格尔从纯思辨出发,第一次叙述自由与必然的辩证关系。他说:“自由本质上是具体的,它永远自己决定自己,因此同时又是必然的。一说到必然性,一般人总以为只是从外面去决定的意思,……但这只是一种外在的必然性,而非真正内在的必然性,因为内在的必然性就是自由。”(《小逻辑》)认为,“必然性只是在它尚未被理解时才是盲目的”(《小逻辑》)。当人们认识了必然性,也就获得了自由。恩格斯在评述黑格尔的这一辩证思想时说:“黑格尔第一个正确地叙述了自由和必然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