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位符号说(doctrine of local sign),亦称“部位记号说”。德国哲学家心理学家洛采提出。他认为空间知觉是由接受刺激的身体部位所留下的特殊符号同某种运动经验逐渐结合的产物。外界刺激虽然具有空间关系,但人直接得到的只是特殊感觉的经验模型而不是空间形式。人的皮肤上或眼睛中,无论哪一个点上的感觉,都有它自己特殊的模型。以触觉为例,当皮肤与外界事物接触时,由于每个部位皮肤的厚薄、软硬、紧张度和皮下组织的经验模型不同,因而每点都留下特殊的部位符号。随着肢体的移动,如触摸、观察等,被刺激的部位及其记号也相应发生变化。肢体多次移动及其经验模型作用的结果,使这些部位记号结合成了一个空间系统,即形成空间知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