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启示法亦称“正面启发法”、积极启发法”、“正面助发现法”。是英国拉卡托斯用语。与“反面启示法”相对。 指科学研究要遵循的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规则。是一组关于拉卡托斯为改变和发展研究纲领,修改和精炼保护带的方法论提示或暗示。它预先设计科学研究的方向、次序或策略。拉卡托斯认为科学研究纲领由硬核和一系列保护带构成,为科学家开列出一连串复杂的模拟实在的模型、“硬核与经验事实即实际的观察材料不一致时,就出现反常”。正面启示法使科学家不受“反常”的困扰,完全置“反常”于不顾,或者用某种特设的辅助性假说作暂时处理,仍按规定的方法论指令和次序去工作,集中精力建立、发展和完善日趋复杂的理论。并希望这些“反常”会随着纲领的进步而变成确证的实例。科学家这样做是合乎理性的、 任何一个新的研究纲领都是不成熟的、充满“反常”的。只有把这些“反常”搁置起来,才能为研究纲领的发育成长创造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