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伦理是生态伦理学的一个派别,是1933年美国哲学家利奥波德首创的。大地伦理学是当代环境保护运动的重要伦理资源之一。它与深层生态学、自然价值论一起构成了当代生态中心主义环境伦理的三架马车。它对大地共同体的伦理地位的彰显、对环境伦理的情感基础的强调、对环境美德伦理的呼唤,为我们理解和建构当代的环境伦理学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视角。利奥波德(1887- 1948)是大地伦理学的创立者,他对大地伦理学的建构完成于《沙乡年鉴》(1947)。该书的最后一章为“大地伦理”。该章首先复述了奥德赛与其女奴的故事,随后从全新的角度解释了道德的起源及其意义。利奥波德认为,道德是对行动自由的自我限制,这种自我限制源于这一认识:“个人是一个由相互依赖的部分组成的共同体的一名成员。”因而,大地伦理“要把人类的角色从大地共同体的征服者改造成大地共同体的普通成员与公民。它不仅暗含着对每一个成员的尊重,还暗含着对这个共同体本身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