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实践是人有目的地欣赏美、创造美的行为及其过程。包括人类历时性的和个体共时性的实践,是人的社会实践的组成部分。德国黑格尔在《美学讲演录》中首先论述了“审美实践”,认为人同自然界结成了“实践的关系”,人要在改变外在事物和环境的实践中“来实现他的目的”;通过审美实践,“人把他的环境人化了”,“而且就在实践过程中认识他自己”,在自己实践的成果中“复现”、“证实”自己,形成了具有能动性的审美意识,创造了美和艺术.审美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美学的基本观点之一。是人从精神上把握世界、改造世界的特殊方式.它为主体创造审美的对象,也为对象创造能够欣赏美的主体.具有客观性、社会性和历史性。它渗透在人类的社会实践中,并受社会实践的制约,具有特定的社会历史内容。它以一定的审美目的、需要为内驱力,将审美的精神需求转化为审美、创造美的心理、意识活动和意志行为,使人在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中发挥主体的能动性,发现和认识美,按照美的规律,能动地改造对象,产生审美意象,并通过一定的物质手段将审美意象物态化,创造美,发展美,自由地实现自己的审美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