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内含亦称“存在假定”。传统逻辑认为,性质命题的主项和谓项既不能是一个空类,也不能是一个全类,而是指称由实际存在的个体所组成的一个非空非全的类。所有与性质命题相关的推理都只有在预先假定存在内含的基础上才是有效的。如果除去存在内含,与性质命题相关的许多逻辑理论将不再有效。如,当允许使用空类后,素材相同的A和E之间的反对关系不再成立,I和0之间的下反对关系也将无效,全称命题与同质的特称命题之间的差等关系也不再成立,限量换位和连续的换质位也将变为无效。不过,即使允许使用空类和全类,对当关系中的矛盾关系仍然成立。针对性质命题的存在内含问题所采取的不同策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传统逻辑和现代逻辑之间的一个重要区别。传统逻辑不大注重全称命题和特称命题在主项断定上的区别,认为从全称命题推出特称命题是很自然的事情,这隐含着我们已不自觉地将传统逻辑的对象局限于现实世界,局限于客观存在着的事物。虽然现代逻辑在对象上突破了传统逻辑的局限,不仅处理现实世界的对象,而且涉及可能世界的对象,但传统逻辑处理性质命题及其推理的方式仍有其合理性,与常识、直观比较合拍,也比较实用,因而仍然具有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