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违因
(逻辑学术语)
相违因是因明用语。因过之一类。包括同时违反第二相和第三相的四种过失,故亦称“四相违”,近代正理论则称之为“自相矛盾推理”。参见“似因”。所别不极成是因明用语。宗过之一。立宗时作为所别(主词)的概念未得到立、敌共同认可的过失。如数论派对大乘佛教立“灵魂不灭”宗即有此过失。因数论派虽主张有“灵魂”,而大乘却不同意有“灵魂”这一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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