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通吾(1890~1973),原籍河南省武安县(今河北省武安县)人。民国2年(1913)举家迁居太谷县任村。父亲、伯父均为著名中医。民国5年(1916),继承父辈医术,开始在任村隆太和药铺坐堂问病,擅长虚痨杂症和妇科,更善于通过脉诊辨别病机,对症下药。民国14年(1925)后,遵从“医者之德在扶危济贫”的祖训,对贫苦病人免收诊费,受到乡亲的爱戴,周围数十里求医者络绎不绝,药店也日趋兴旺。新中国成立后,继续行医。1958年受聘到太谷县人民医院工作,成为全院中医师的权威之一。1962年,调山西省中医研究所工作,根据五世家传《脉诀》与自己的临床经验,撰写《肖通吾脉诀》初稿,提出“人体内气血循行,必见于脉,识其脉而知其病”的理论,又总结出“用药如用兵,兵不在多而在精”的处方原则。晚年带徒传艺,毫不保守。1981年7月,经弟子整理,遗著《肖通吾脉诀及脉案》由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为全国中医学界价值颇高的脉诊理论专著,受到国内专家学者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