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善业
(佛学术语)
十善业包括: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淫,四、不恶口,五、不两舌,六、不妄语,七、不绮语,八、不贪,九、不嗔,十、不痴。或称十善业道。杀是杀害,生是生命,不杀害众生之生命,名为不杀生。即对一切众生,应一视同仁,勿残杀加 害。因为佛教主张佛性平等,提倡慈悲救世,故释尊以平等慈悲教义,为被杀害的众生呼援,指示众生皆有佛性,故不能杀。而孟子也曾说:“闻其声,不忍食其 肉。”他不言佛性,也是出于仁爱,而怜悯被杀害的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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