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我是佛发现五取蕴的共相之一,五蕴的共相是“无常、苦、无我”; 什么是“共相”呢?共相是指共同特征。佛陀说“无我者非我、非我所,非我之我。”(S.22.15)以不实之义为无我。当观受无常,如是观者则于受调伏欲贪、断欲贪(忿怒) ;当观识无常,如是观则识非我,非我所、亦非我体。ps:内观四念处、凡是集法都是灭法、修四圣谛:此乃觉的集、此乃觉的住、此乃觉的灭;此乃受的集、此乃受的住、此乃受的灭;此乃思的集,此乃思的住,此乃思的灭;此是色的集,此是色的住,此是色的灭;此是行的集,此是行的住,此是行的灭。破心中的欲望→五蕴欲、情欲,(宇宙世界)色欲,无色欲,和我执。梵语ana^tman 或 nir-a^tman,巴利语anattan。又作非身、非我(凡夫认为心身中存在个“我”:把色、受、想、行、识是“我”,或者认为“我”在色、受、想、行、识中;而这种自我感觉,正是对身心错误认识)。南传上座部佛教的论书《阿毗达摩概要精解》说到:世界是由物质及精神现象组成,物质叫做色法,精神现象叫做名法。其中组成色法的最小单位是色聚,组成名法的最小单位是心、心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