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是医疗人际关系中的关键。著名医史学家西格里斯曾经说过:"每一个医学行动始终涉及两类当事人:医师和病员,或者更广泛地说,医学团体和社会,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多方面的关系"。概述这段话精辟地阐明了整个医学最本质的内涵是医方与患方的关系。现代医学的高度发展更加扩充了这一概念,"医方"已由单纯的医务人员扩展为参与医疗活动的全体机构和人员;"患方"也由单纯的求医者扩展为与求医者相关的每一种社会关系。相关背景医患关系是医疗服务活动中客观形成的医患双方以及与双方利益有密切关联的社会群体和个体之间的互动关系。 "医"是指包括医生、护士、药检与管理等人员在内的医务人员群体,"患"是指包括患者或有直接或间接联系的亲属、监护人员以及其所在的工作部门、单位等群体。从2000年至今,医患纠纷事件频发。2000年8月,武汉市第六医院,医务科一名人员遭患者硫酸毁容。2001年2月,湖北省广水患者家属将送其回家的协和医院救护车和医务人员扣为人质,索要30万元赔偿。2003年9月4日,四川成都市第二医院,怀孕护士惨遭干部病房患